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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分类:
工程案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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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2014年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将深圳市作为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一套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为基础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通知还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试点范围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
 
改革后的深圳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将由传统的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改为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电网公司将告别“吃差价”的盈利模式,以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出现,按照输配电价获取收入。  
 
电网公司的角色转变,使得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方有望重新夺回应有的话语权,未来电价一旦放开,将对国内目前工业电价高、居民电价低的现状产生冲击,用电大户可能享受更便宜的工业电价。
 
工业用电电价下调,将造成主业为向工业客户提供“余热、余压、余气”等余能发电服务的节能服务企业所能分享的节能效益总额降低,因此,行业内节能服务企业需要及早着手应对措施,消化电价下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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